摘要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案号:676 F.3d 144判决时间:2012年4月9日阅读提示本案争议焦点是谷歌公司(Google,Inc.)向第三方公司出售罗塞塔石碑公司(Rosetta Stone Ltd.)的商标,将其作为搜索引擎关键词并将结果页面上方的链接进一步出售,该链接到罗塞塔石碑公司的竞争对手主页上,是否会导致混淆,从而侵犯罗塞塔石碑公司的商标权。针对罗塞塔石碑公司提起的直接侵权、协同侵权、替代侵权、商标淡化和不当得利的诉请,地区法院直接驳回了不当得利诉请.
出处
《知识产权法研究》
2014年第1期97-123,共27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aw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