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微博转发引发的法律问题成为公众议论的热点。本文以域外对Twitter转发行为的讨论为基础,以微博转发行为发生环境的不同,将转发行为分为微博平台上的直接转发、编辑转发;微博平台外网络环境中的转发;网络环境外的转发,并从著作权人专有权利控制行为的角度对这些类型的转发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微博转发引起的相关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是可以解决的,合理使用机制不能为直接转发行为'开脱',默示许可更为适宜,且仅限于微博平台上的转发行为。商主体在利用微博转发进行营销时负有更大的注意义务,避免陷入侵权纠纷。
出处
《知识产权法研究》
2014年第1期157-170,共14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aw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