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一般规定1.全文采用脚注,注释序号以阿拉伯数字上标;标题及作者简介信息注以星号上标。2.引用文献的必备要素及一般格式为:'[国籍]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标题》(版本与卷册),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起止页码。'3.所引文献若为撰著,不必说明责任方式,否则应注明'编''主编''编著''整理''编译''译''校注''校订'等责任方式。4.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应以'参见'引领;非引自原始资料者,应先注明原始作品相关信息,再以'转引自'引领注明转引文献详细信息;
出处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6年第3期252-253,共2页
Sun Yatsen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