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公司社会责任:话语与实践纠结下的反思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国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第5条第1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是我国首次以成文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司社会责任,使之后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探讨变得"有法可依"。200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作者 彭真明 陆剑
出处 《中国商法年刊》 2009年第1期247-251,共5页 China Yearbook of Commercial La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二级参考文献69

共引文献25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