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的抗震救灾活动中,各企业的捐赠数额不一,有的民营企业如加多宝集团(王老吉)捐赠金额上亿,高达其年利润的100%,可有的大型企业如地产巨头万科最初却决定只捐赠200万元,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重大灾难面前,企业无疑应首当其冲地履行捐款的职责。可是,捐赠是否越多就越好呢?从公司及其股东的角度来看,捐赠是对其财产的支出,应该在合理的限度内,捐赠过多无疑会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在决定是否捐赠之际。
出处
《中国商法年刊》
2009年第1期501-505,共5页
China Yearbook of Commerci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