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方式日趋多元化发展,各国在法政策上加强了对"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以下称ADR)的重视,明显朝着诉讼与ADR相互协动的立场倾斜。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利用ADR机制处理与日俱增的金融消费案件,构筑金融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亦成为各国理论与实务上的共有课题。在立法上,英国是最早开始建构金融ADR法制的国家,其"金融申诉专员服务制度"
出处
《中国商法年刊》
2012年第1期2-8,共7页
China Yearbook of Commerci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