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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民事主体立法与商主体制度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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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鉴于民商分立的立法主张难以付诸实践,制定商法典不可行也无必要,我国不少商法学者主张制定一部《商事通则》,以解决我国商事单行立法缺乏一般性规则、缺乏体系性的问题。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还专门就"商事通则的制定与商法体系的完善"作为一个议题进行讨论。对于商事通则的内容,笔者也曾撰文指出,应包括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商事主体的一般规定(商人概念、
作者 宁金成
机构地区 郑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商法年刊》 2015年第1期324-329,共6页 China Yearbook of Commerci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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