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内地,社区矫正工作以往主要依靠各街道司法所跟进,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及执法力度的加强,部分城市开始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介入社区矫正工作,来减轻政府负担和改善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然而,在此过程中,政府和服务承办方在服务成效和理念方面都有不少分歧。下面笔者就结合自己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事感化官和在少年矫正院工作的经验,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现状,分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宏观的社区矫正制度是如何搭建的,以及社会工作者是如何平衡“控制”与“支持复康与发展”这两个貌似冲突的元素,达到良好的介入效果的。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19年第19期44-45,共2页
China Socia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