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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制度的前世、今生和未来——新中国社会保险史话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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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世我国现今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前身是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1951年2月颁行的《劳保条例》中规定了职工在疾病、非因工负伤和残废情形下的保障政策,被称为'劳保医疗',主要待遇有4项:一是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和普通药费由企业负担,但贵重药费、住院的膳食费及就医路费由职工本人负担,如本人经济状况确有困难,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酌予补助;
作者 古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9年第4期12-13,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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