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破除'以药养医'机制,A市自2017年9月1日起,市城区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和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同时实施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偿机制同步调整,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财政按照原供给渠道补偿10%。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9年第4期34-35,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