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工伤后终止缴费能否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主持人:某职工2015年11月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的工伤保险费缴至2018年2月。该职工于2018年8月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应否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或者待用人单位补缴后再予发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读者戴女士戴女士:《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制度。
作者 向春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9年第5期56-56,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