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行政诉讼后重新申请工伤认定是否适用1年期限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主持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申请人不服,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结果均维持了行政决定。其后,劳动者找到了新的证据,准备再次申请工伤认定,但此时距离事故发生时间已经超过了1年(如果扣除此前的认定、复议和诉讼时间,则仍然在1年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能否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
作者 向春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9年第6期54-54,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