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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化遗产'的概念是在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正式提出的,主要包括文物、建筑群和遗址三类。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属性,它们不仅属于其所在国家,而且属于整个人类。文化遗产是以自身的价值和人类对它的研究成果及展示传播来发挥其作用的。过去我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手段,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成为可能.
作者 田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装饰》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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