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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与自由人的联合体: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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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认为,马克思是从两个方面考察人类社会的发展的:人群活动的社会形式;人群内部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关系('自由人联合体'即从此角度提出的概念)。过去,人们只注意了前者,而忽视了后者。从个人与整体关系来看,人类社会的逻辑发展线索是:群体本位社会、个体本位社会和自由人联合体社会三个阶段。未来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社会,它把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作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宗旨。自由人的联合体排斥任何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文章认为,个人要想作为自由人联合起来,必须从群体中解放出来,获得独立地位。个体本位社会是由群体本位社会向自由人联合体社会转变的中间必经阶段。目前,人类正处于这一阶段。我们的实践需要正视这一事实。
作者 李延明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1988年第6期19-30,共12页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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