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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式”教学进入高中课堂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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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源于笔者在网易看到的哈佛大学的一门法学公开课。在这节公开课上,教师上课时首先提出一个观察问题的视角,提供给学生一个分析问题的方法,然后让学生思考、陈述。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会组织学生之间进行问题探讨,甚至也会与学生一起探讨,学生完全融入对问题的思考和解决中。
作者 黄希涛
出处 《中学数学教学参考》 2015年第11X期95-96,共2页 Teaching Reference of Middle School Mathema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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