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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醇豪骋皆有味:论苏轼诏诰文的艺术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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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诏诰类文体是指'古代社会以‘王言’即皇帝命令为主的下行公文,包括官方命令性质或告示、晓谕天下民众的文体'[1]83—89。宋代诏诰文沿袭前制,但在元丰改制前后有所变化。按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所言:'考欧、苏、曾、王诸集,通谓之制,故称内制、外制,而诰等实杂于其中,不复识别。盖当时王言之司,谓之两制,是之一名,统绪诏命七者而言.'
作者 潘浩
出处 《中国苏轼研究》 2018年第1期80-92,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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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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