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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四农场民资投入建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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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10月,黑龙江垦区第一座民资兴建的水库--皖峰水库竣工. 这座水库位于八五四农场境内,由民营企业新鑫公司斥资170万元兴建,采用了国际上私营公司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通行的BOT机制:建设-运营-移交.即新鑫公司在水库建成后负责水库灌区供水,由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四分公司(简称"八五四分公司")负责收取灌区水旱田地租差价,每年返还给新鑫公司.累计返还达420万元时,水库及其全部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八五四分公司,届时新鑫公司自动丧失经营权.
作者 罗绪华 黄涛
出处 《水利天地》 2004年第2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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