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扬人民民主,加强无产阶级法制是毛泽东同志指导中国革命和建没的重要思想原则之一。早在一九三四年一月,他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就强调过要“利用革命武力与革命法庭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苏维埃基于武装民众的任务,建立了坚强的红军与广泛的地方部队,这是苏维埃政权直接依靠的铁的力量……但是,苏维埃还有一个与此相连的镇压反革命的重要武器,这就是苏维埃法庭。”可见,毛泽东同志是非常重视革命法庭的作用的。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1期5-9,共5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