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十”的两重性质汉语中,十以下的个位数(指正整数),各用一个不同的音节来表示.自“一”至“十”,每增加一个数,就用一个不同的音节来表示.在这一点上,“十”与“一”、“二”,……“九”等具有相同的性质.十以上的数,是用表示十以下各数的数词(语素)与“十”、“百”、“千”、“万”、“亿”等组合起来表示的.例如,“二十一”,是用“二”、“十”、“一”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1期70-71,共2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