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寻求被害人、加害人合法权益的双向保护是当代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支点。应运而生的刑事和解不起诉制度则兼顾被害人与加害人合法权益的双重保护功能,不但有助于加害人的矫正与回归社会,而且也有助于平复被害人的心理创伤,最大限度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的和谐性。从刑事和解不起诉制度提出原因及相关基础理论入手,论述了对我国在轻微刑事案件中引入和解不起诉制度的价值和适用。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10年第6X期168-169,共2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