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身危险性理论对现代刑法学、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都有影响。本文阐述了国内理论界对人身危险性概念和人身危险性在刑法中的地位之争,在概念上主要有狭义说、广义说、再犯可能与初犯可能统一说和存在论与价值论结合说四种观点;在地位之争上有定罪根据说、量刑根据说、刑事责任根据说和犯罪本质特征说四种学说。而人身危险性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功能,主要体现在量刑和行刑两个方面。最后,就人身危险性在我国实践中适用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13年第5Z期262-264,共3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