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我国绝大多数通信企业将作为首批实施单位,开展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对外披露企业年度自我评价报告,且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这项措施既有利于通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也对通信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现代通信企业因其行业特点,使得内部控制成为薄弱环节。笔者分析了现代通信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科学的对策。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13年第6Z期85-85,87,共2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