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各国对应用型法律人才有了更迫切的需求:首先,在国与国之间交往日益紧密的今天,经济文化上的合作愈加频繁,对法律人才国际法律规则和实务的掌握,极强的交往和沟通能力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其次,国内的法律法规与国际的接轨也要求从事国内实务的法律工作者具有全球化视野并有能力将其与所从事的本土法律工作相联系,并投入到实践当中;最后,国内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也要求应用型人才这支队伍的建设尽早实现预期目标。然而,目前我国在建设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有必要借鉴外国经验来进行建设。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14年第3X期250-251,共2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
基金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等院校法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对策研究--吉林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中心>
项目编号:吉科文合字[2014]第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