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网络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传统的文学创作模式发生了巨大改变,从笔尖转到指尖。正是因为这种的创作的便捷性、门槛低,信息泛滥化,网络文学发展迅速。同时,由于网络传播的特性,网络文学侵权行为屡见不鲜,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大量的作品被肆意转载、抄袭。面对这些现象,传统的文学著作权的保护机制已经失去了效力,为了保护网络著作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和激励其创作欲望,有必要制定法律去建立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机制。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15年第1Z期258-259,共2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