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象学与中国古代鉴赏论诗学传统之间的可比性在于:它们共同都把对意义的审美把握诉诸现象学直观,即将意义的审美掌握归之于意识的原初给予性。这种方法论的展开可以粗略归结为下属三个层面:1.直观和直观中的直接给予;2.直观的明察及直观体验;3.以切中原初直观为目标的现象学反思。广义地看,这三个层面并不属于胡塞尔的现象学所专有,而是一切有现象学倾向的思想活动共同具有的思想方法。本文认为,这是在当代现象学文学意义论背景下值得深入研究的中国文学意义论的重要方维。
出处
《中外文化与文论》
CSSCI
2017年第2期107-123,共17页
Cultural Studies and Literary The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