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齐史、南史书法和董狐书法都是忠实于礼法原则的古典'实录',二者并无实质区别。古今'实录'观念的区分在于反抗政治威权的价值依凭和根本诉求方面。直笔与曲笔两种书法在《春秋》中同时存在,只是孔子修作《春秋》时特别发展了曲笔书法。《春秋》直笔与曲笔二者并无内在矛盾。《春秋》隐微修辞不以避害容身为限度,其正当性基于对接受对象的古典式划分以及'为万世立法'的书写意图。真正的明哲保身亦不能等同于委曲求全的怯懦行为,而应归于哲学本身的正当性。
出处
《中外文化与文论》
CSSCI
2017年第2期401-412,共12页
Cultural Studies and Literary Theor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先秦书写体制研究”(14CZW017)
北京语言大学校级重大专项“中国早期汉语书写体制研究”(13ZDJ01)的前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