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考察约翰·伯格和弗朗索瓦·于连对欧洲裸体艺术的阐释。如果说约翰·伯格粗暴地将大量欧洲裸体绘画拉到了春宫图的水平,那么于连则赋予了其形而上的尊严,但二人皆将艺术作品视为文化标本,把对艺术作品的感性体验打入冷宫。艺术作品的意义是内在于符号的,其感性的明晰性只能在我们对作品的具体感知中获得。艺术阐释如果跳开了我们与作品遭遇时获得的直接经验,而预先设定价值取向明显的观看方式,或直接从作品'内容'中提炼意义,必然会丧失自身的合法性。
出处
《中外文化与文论》
CSSCI
2018年第2期22-30,共9页
Cultural Studies and Literary The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