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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对乡村社区公共权力的影响与作用——从江西省XJ县40个村的调查看宗族与村级公共权力的构成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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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0年代初,中国农村废弃人民公社制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原先依附于集体的农民家庭一下子成了一个自主经营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独自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经济;包产到户同时也削弱了集体时期凝集村民的乡村组织的权威和作用,村民对乡村组织的依赖和服从大大减少,在某种程度上农民家庭颇有点离群孤立,一个个单独地站在国家权力机构面前(黄宗智,1992:322)。“这些变化从文化心理和组织化方面对村落家族文化发生了深刻的影响”(王沪宁,1991:62)。
作者 刘良群
出处 《中国乡村研究》 2005年第1期343-386,共44页 Rural China: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istory and Social Science
基金 The Overseas Policy Committee of the British Academy对此项研究给予了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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