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英国法律职业阶层的兴起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法律职业阶层指的是以执掌司法审判或提供法律服务为业的专业法律工作者群体,它由职业法官和职业律师两大部分组成。法律职业阶层是社会分工和法制文明进步的必然产物。在世界大多数国家,这个阶层都是伴随着近代司法独立制度的确立而产生的。与此不同,英国早在司法独立之前的中世纪时代,确切地说在12世纪至13世纪时就产生出了这一阶层。西方学者茨威格特和克茨指出:'在英国法的早期历史中,便形成一个法学家阶层,他们以行会的形式自己组织起来,并以这种方式施展他们的巨大影响,这一事实对英国法的性质和发展过程具有重要影响。'
作者 程汉大 陈垣
出处 《中西法律传统》 2002年第1期315-347,共33页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4

  • 1蔡骐.论英国宗教改革的政治遗产[J].世界历史,1996(5):22-29. 被引量:4
  • 2(美)庞 德著,曹玉堂,杨 知.法律史解释[M]华夏出版社,1989.
  • 3[法]托克维尔(Tocqueville,O·de) 著,董果良.论美国的民主[M]商务印书馆,1988.
  • 4[美]约翰·亨利·梅利曼,.大陆法系[M]知识出版社,1984.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