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世纪英国法律史一向以艰深难懂、让人不着门径而著称。以英人引以为骄傲的《大宪章》为例,自1215年颁布后经过仅仅四百余年,到17世纪末时,法学家库克(Edward Cooke)就断言'在100个普通人中没有一个人能了解《大宪章》是什么意思'。对被称之为'国民自由的守护神'的《大宪章》,英人自己的了解尚且如此,那么思维方式与学术背景与英人迥异的欧洲大陆学者去研究比《大宪章》更为久远的法律史,其所遇之难度及其所付之努力更非常人所能想像。
出处
《中西法律传统》
2003年第1期237-252,共16页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