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嫁资制是关于夫妻财产制中女方奁产权益的制度,是一种涉及身份关系的财产制度。古罗马法中嫁资制具有鲜明的特色,其中嫁资返还制度尤为引人注目。从奥古斯都和优士丁尼帝实行嫁资制改革时起,离异女子享有了法定的嫁资返还请求权,古代法上男方对作为婚姻赠与物的嫁资不负返还义务的规定终告结束。从此,嫁资的返还权就成为'特权'债权,女方的嫁奁就成为夫妻财产中独立的部分;丈夫仅是妻子财产的临时保管人。
出处
《中西法律传统》
2006年第1期105-118,共14页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