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中国对宪政的集体性追求,始于1894年甲午战败后对国家政制的反思,从那时起宪政作为救亡图存之'药方'开始被搬上历史舞台。[1]虽然孙中山的共和立宪之路与改良派的君主立宪之路几乎同时开始[2],但是就中国近代宪政探寻总体演进发展道路而言,大致经历了由君主立宪到共和立宪的转变,并最终在革命派手中建立了中华民国。辛亥革命的胜利,
出处
《中西法律传统》
2014年第1期110-129,共20页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华法制文明的传承与创新》(项目批准号10JZD0028)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