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博弈、威权与商谈——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视野下对中国商事立法史的部分考察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伴随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和《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2]两部大作的问世及传播,'公共领域'这一概念及理论遂在哲学界、法学圈、社会学域均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甚至也一度滥觞于西方汉学界对中国传统社会的研究。不过,汉学界运用这一概念及理论的研究范式很快遭到了质疑与批评,并被斥为是简单套用西方经验以解读东方文明的企图。[3]然而。
作者 谢晶
机构地区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西法律传统》 2014年第1期222-239,共18页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