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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学教育与澳门法律人的养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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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略论法学(一)法学与法学的对象1.法学如何变成一门专门的学问[1]在古代社会,从习惯演变而来的法律与其说是一种知识毋宁说是表现特定社会现状的一种符号。在社会等级开始出现以后[2],法律更转化为权力的符号。尽管有人甚至认为法律是罗马人的'发明',可是在罗马法的初始时期,既没有形成专门的法律职业。
作者 唐晓晴
机构地区 澳门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西法律传统》 2014年第1期240-289,共50页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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