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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讼、健讼以及惩治唆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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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学者围绕宋代以降民众的权利意识展开了激烈的探讨。官府倡导的息讼作为权利意识高涨的对立面,不断遭到学者们的冷嘲热讽,甚至于某些学者认定官府鼓吹息讼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基层官府的人力不足,减少公共产品的服务支出,抑制民众的权利诉求。[1]这样的结论能经得起仔细推敲吗?检视官府息讼政策的出发点,结论会大不相同。
作者 陈丽蓉
出处 《中西法律传统》 2014年第2期71-90,共20页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华法制文明的传承与创新》(项目批准号10JZD002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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