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公羊学作为清学的后起之秀,一度可以与作为清学代表的朴学(汉学)相颉颃,且因康有为借公羊之学行变法之志而风靡一时。尤其是康有为为了给其变法主张寻求理论基础而著的公羊学作品,实际上已经完全脱离传统经学的范畴,更是引发了当时政治界和学术思想界极大的震动。[1]但是现在研究维新变法的学者,往往对康有关政治法律的具体主张比较感兴趣,而对变法的理论基础——公羊学,则缺乏相应的关照。而研究清代公羊学的学者,则往往是在经学史的范畴之内来探讨。
出处
《中西法律传统》
2016年第1期116-143,共28页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