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属人法的渊源久远,最高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法,经历了中世纪早期种族法时代,严格意义上的属人法源于法则区别说时代的'人法'(Statuta Personalia)[1]。关于属人法的定义,有学者将其定义为关于人的身份和能力所适用的法律,亦即关于人的身份和能力的准据法,[2]也有学者认为:属人法是指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作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这种系属公式所指引的准据法,一般用来解决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等方面的法律冲突,包括自然人的法律人格。
出处
《中西法律传统》
2017年第1期22-44,共23页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