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理论是基于对法规范出现以来的相关实践的反思而不断形成的,从最初的法条注释发展到现今多元化的法学理论。在这种多元化下,时常充斥着理解上的隔阂,如先前的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之争即是如此。[1]不同的理解方式与叙述方式之间可能会产生各种冲突或竞争,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张青波教授的《法学理论:多元与整合》致力于将不同的理论归结于不同的问题,在追问与论证相互交替的思辩过程中,对于这些问题加以回答或回应,最终达致对法学理论的整体整合。
出处
《中西法律传统》
2018年第1期430-436,共7页
Legal Traditions of the West and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