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工程造价计价方法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我国加入 WTO 与国际管理接轨的必然要求。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建筑市场的腐败行为,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势在必行。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现阶段,建筑产品价格普遍采用"量价合一"的静态管理模式,即通过工程预算定额确定建筑产品价格。这种计价模式既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化,更不能反映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影响了发包人投资的积极性,剥夺了承包人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的是"量价分离"的动态管理模式,即国家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项目编码的原则下,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强制性标准在全国统一实施,但其不是计价的主体。在具体的计价过程中,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计价规范为投标人提供工程实物量清单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统一量和对拟建工程情况的描述及要求,结合项目、市场、风险以及本企业的综合实力自主报价。这种计价模式把过去预算定额中规定的施工方法、消耗量水平、取费等改由施工企业来确定,实现建筑产品价格市场化。从根本上改变了"量价合一"的传统的预算定额制度,为工程造价走向市场化奠定了基础。
出处
《科技资讯》
2006年第14期57-5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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