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宪章》在"从传统建筑学走向广义建筑学"一章中提出了"全社会的建筑学的概念。笔者以为,这既是对20世纪建筑学发展的一个精辟恰当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的建筑设计模式的一种良好展望。它至少包含以下两方面含义:一方面,建筑师要参与社会,"建筑发展要考虑到全面的社会——政治背景,建筑师要做为专业人员参与所有层次的决策";另一方面,建筑设计过程也要接受全社会的参与,"(建筑学)必须要创造出日益美好的生活与工作环境,而这有赖于使用者与决策者的参与"。1.建筑师要参与社会、参与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中所有层次的决策建筑师的任务不仅仅是单独设计一所房屋,他除了需要考虑房屋内部的人的活动,他还要关心房屋外部的人和社会的活动;他除了需要关心房屋自身,他还要考虑房屋与周围环境,与整个城市的关系;他不仅要了解城市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经济环境状况。换言之,建筑师在设计建筑的同时,还在参与整个城市的人居环境。只是在二十世纪以后,由于社会分工愈加深入,主业领域划分愈加细致,才导致建筑学领域开始区域狭窄和破碎,建筑事业更多的寓所与单个房屋的设计和建造,较少参与整个城市建设的研究与决策。很明显,这是建筑学本质的综合性和建筑活动的社会性相矛盾的,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也是显而易见。举例来说,目前中国许多城市在市区修建道路时,往往首先是由市政工程师与政府官员一起进行研究和决策。
出处
《科技资讯》
2006年第14期150-1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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