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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

A System of Arbitrage for Medical Disputes Nee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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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疗行业是高风险行业,根据医疗纠纷频繁发生,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各种社会矛盾的实际情况,结合在法学体系研究的刑法学,仲裁制度和劳动仲裁制度的基础上,本人认为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即医疗纠纷仲裁机构,并由之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所以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有着必要性。
作者 陈立红
出处 《中国病案》 2004年第2期F002-F002,M002,共2页 Chinese Medical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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