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水利厅、省经贸委日前下发《山东省电力、造纸、冶金、化工、纺织(丝绸)行业产品用水定额(试行)》通知,要求五行业自10月1日起正式实行用水定额管理.这标志着山东省行业用水开始规范化. 此次发布实施的行业用水定额适用于五个行业的所有生产企业.超定额用水将实行累进加价制度,相关具体标准正在制定当中.该定额适用期3年, 适用期满后,将重新修订. 用水定额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而消耗新水的数量.
出处
《福建纸业信息》
2004年第22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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