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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木浆开展加工贸易和木浆出口政策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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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商务部联合公告2007年12号文件规定,自2007年4月26日起,"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有所调整,"全部使用进口木浆(商品税号4701—
出处 《福建纸业信息》 2007年第15期2-2,共1页 Fujian Paper News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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