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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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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资本证券网2012-1-05报道:景兴纸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被认定为2011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本公司将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出处 《福建纸业信息》 2012年第2期6-6,共1页 Fujian Paper News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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