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民丰特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国纸业网1月7日讯:近日,浙江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文(浙科发高〔2013〕292号),认定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为201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出处 《福建纸业信息》 2014年第2期13-13,共1页 Fujian Paper Newslette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