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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非因公负伤导致瘫痪,单位可以“扫地出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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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是一家公司的车间工人。7个月前,我在休假期间遭遇车祸,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却高位截瘫。日前,尚在休养的我,突然收到公司送来一纸书面通知,说由于我已经瘫痪在床,既无法继续在原岗位从事原有工作,也无法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较为轻松的工作,故决定自通知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后,解除与我尚有两年到期的劳动合同,并明确表示,从此彼此便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请问:我虽然属于非因公负伤。
作者 颜东岳
出处 《职业》 2016年第13期37-37,共1页 Occup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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