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政办发[2009]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2009年5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正式施行。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促进防震减灾法定职能的履行,中国地震局对《防震减灾法》关于政府、地震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在防震减灾管理中的职能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防震减灾工作法定职能分解》,现转发你们。对于法律赋予地震工作部门的职能,各级地震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当好政府的参谋;对于赋予政府的职能,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
出处
《张掖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5期25-28,共4页
Gazette of Zhangye Municipality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