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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中国的立宪、族群关系与国家建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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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论是新政、立宪,还是革命,实际上都意味着对既有政治制度的一种部分的或者全方位的变革,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既有政治制度的结构性制约。〔1〕一定程度上,清末立宪,也正是对清王朝诸如大一统王朝的塑造、满汉一体与满汉畛域、多族群帝国的型构等政治安排及其近代挑战的一种制度性回应.
作者 常安
出处 《政治法学研究》 2014年第1期46-75,共30页 Study of Political Law
基金 作者主持的司法部2012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12SFB3005) 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13 年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13JZ055) 西北政法大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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