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争人权的人,先争法治;争法治的人,先争宪法。——罗隆基人权是人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些被认为主要为实现个人幸福和尊严的利益,人权的核心是解决人与社会、政府的关系问题。对于个人来说,人权是首要的和最基本的,没有它,人将不成其为人;对于社会和政府,满足这些人权要求是其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否则,政府将失去其存在的合法性、正当性的基础。为此,现代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宣称要尊重和保障人权,通常也会建立各种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
出处
《政治法学研究》
2015年第2期171-219,共49页
Study of Politic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