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第6期的《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刊载了《网络交易涉嫌无3C认证手机该由谁立案查处》的案例,并给出了三种处理意见。细细品读后,感觉此案有两个关键节点:一是主观条件是否是行政违法行为的必备要件,二是如何界定部门之间的行政处罚管辖权。下面简单做一分析。一是主观条件与行政违法行为的关系。主观条件是指行为人对所实施的行为所持有的心理态度,包涵主观故意、过失以及实施行为的动机和目的。在我国刑法当中,主观条件是犯罪成立与否的要件之一,只有故意或者过失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有的犯罪还必须以出于某种主观目的为必要条件。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4年第8期22-23,共2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